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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法务)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6 17:43:06文章来源:本站浏览量:226

企业法律(法务)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NZGZX-2025-060/FW  

2、项目名称:企业法律(法务)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为进一步提升济宁太白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各板块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持股公司以及实际管理的公司法制化水平,提高依法生产、经营、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现拟对济宁太白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持股公司以及实际管理的公司等企业法律(法务)顾问服务进行采购。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板块进行采购,分别为常规法律顾问、新城科技板块法律顾问及文旅康养板块法律顾问。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包组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包进行采购,其中:A包为常规法律顾问服务;B包为新城科技板块法律顾问服务;C包为文旅康养板块法律顾问服务。

6、最高限价:A包年度法律顾问费不超过16万元/年(包含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的专项服务费用);B包年度法律顾问费不超过10万元/年;C包年度法律顾问费不超过16万元/年(包含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的专项服务费用)。参与各个包组报价的供应商所报价格均不得超过上述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7、合同履行期限:2年,履行期为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经年度年审合格的企事业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2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3 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4律所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近5年来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无任何不良信誉记录。

2.5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团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较为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均能独立执业。

2.6 特定要求:

A包:

1、有为国有企业或政府部门服务的经验,熟悉建筑工程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国有企业运营相关法律法规;

2、需组建相对固定且不少于2人的优秀律师服务团队(至少含1名主要负责律师及1名服务律师),保证法律服务的时间和质量,其中主要负责律师需执业经验在5年以上。

B包:

1、有为国有企业或政府部门服务的经验,熟悉建筑工程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国有企业运营相关法律法规;

2、具备为国有企业投资、融资、发债等法律服务的经验,熟悉各环节流程、实务操作;

3、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行业规范,能精准把控法律风险。

4、需组建相对固定且不少于2人的优秀律师服务团队(至少含1名主要负责律师及1名服务律师),保证法律服务的时间和质量,其中主要负责律师需执业经验在5年以上。

C包:

1、有为国有企业或政府部门服务的经验,熟悉建筑工程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国有企业运营相关法律法规;

2、具备为国有企业文旅类、康养类项目法律服务经验,熟悉项目规划开发、土地使用、招投标、运营管理全流程实务。

3、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行业规范,能精准把控法律风险。

4、需组建相对固定且不少于2人的优秀律师服务团队(至少含1名主要负责律师及1名服务律师),保证法律服务的时间和质量,其中主要负责律师需执业经验在5年以上。

2.7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8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2.8.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8.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2.8.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2.9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10 公开报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 ”“信用山东 ”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

2.11 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12 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2.1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15本项目可兼投但不可兼中。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12月16日至 2025年12月22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2、地点:济宁太白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上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s://tbhkg.ebidlink.cn/)下载。

3、方式: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采购文件费用后须同时在济宁太白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上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s://tbhkg.ebidlink.cn/)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未按照上述方式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其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4、售价:300.00元(采购文件付款凭证需上传)

公司名称:济宁壮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济宁儒商村镇银行南苑支行  615010701421000 558

开户行号:313461000012  

注:采购文件费用必须由供应商对公账户转出,备注项目编号。供应商必须确保银行转账记录的真实性。由于提供错误或者虚假的转账凭证,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四、参与本项目与提交响应文件

凡未在济宁太白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上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s://tbhkg.ebidlink.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注册。(1)注册登录:注册交易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供应商);(2)完善供应商企业信息:供应商注册后,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并自行验证通过后方可进行业务操作(即:进入系统启动页后,点击“交易主体信息库”)。(3)查看项目信息:进入系统启动页,点击“采购供应交易”子系统。(4)获取采购文件:公告征集供应商的项目获取采购文件需要点击左侧菜单栏的“获取采购文件”点操作“获取采购文件”按钮。

已办理过注册,登录系统,参与本项目。

本项目的供应商在济宁太白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上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s://tbhkg.ebidlink.cn/)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采购文件费、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即可,无需上传响应文件及二次报价。

五、公开报价时间

1、时间:2025年12月22日上午9时30分以后(北京时间)

2、地点:济宁太白湖新区新城发展大厦A座13楼1315会议室。

3、方式: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方式对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进行分别密封,并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资料递交至公开报价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将同时在济宁太白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上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s://tbhkg.ebidlink.cn/)、济宁太白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tbhkg.com/)发布。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变更公告)的,将在济宁太白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上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s://tbhkg.ebidlink.cn/)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更正公告(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济宁太白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部长   李经理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济宁壮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济宁太白湖新区新城发展大厦A座13楼

联系人:刘娴娴、李伟   联系电话:0537-3237985  1379178121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娴娴、李伟   联系电话:0537-3237985   13791781219  

2025年12月16日